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政采業務如何進行合規管理
2025年09月29日 09:5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 徐健 劉穎聰
企業開展合規管理的核心任務,是構建與自身經營實際相適配的合規管理體系。談及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其標準化依據是關鍵支撐,當前合規管理體系標準既涵蓋國際層面的《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和使用指南》、國家層面的《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也包括地方層面的專項標準,如《深圳市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在實踐中,中央企業依據《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融合國際標準與國家標準推進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地方國有企業則以屬地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求為基礎,參考中央企業體系建設經驗,結合地方標準開展本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搭建工作。
從體系架構來看,不同行業的合規管理框架存在共性特征,但受行業工作屬性、業務流程差異、合規義務來源不同及崗位設置區別等因素影響,如何讓合規管理體系在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中切實發揮價值,成為合規管理實戰化需解決的核心問題。筆者根據在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多年的合規管理實踐經驗,總結出當前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實戰化面臨的三大難點。
合規管理面臨的難點
——合規審查機制面臨效率與成本無法兼顧的困境。其核心原因在于合規運行機制與業務實際脫節。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涵蓋政府采購、建設工程、國有產權等眾多領域,不同類型的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其面臨的合規風險等級及風險發生后的負面影響存在顯著差異。
以其中的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為例,在集中采購項目中,涉及民生且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如深圳市教育系統食材配送集中采購項目,直接事關全市師生的食品安全,若采購全流程存在疏漏,極易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負面輿情事件),這類項目需實施嚴格的合規審查管控。在自行采購項目中,尤其是其中預算金額僅為十幾萬甚至幾萬元的普通貨物服務采購,其影響范圍有限,合規風險發生概率較低,對合規審查管控的精細化程度要求相對較低。
根據《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要求,合規審查應當作為必經程序嵌入經營管理流程。若在政府采購代理業務開展過程中,不結合項目性質、預算金額等實際情況,對所有項目均采用統一的全流程合規審查模式,將導致合規審查人員工作量激增,審查效率顯著下降。而若通過增加合規人員數量緩解工作量壓力,又會直接推高企業運營成本,最終形成“效率與成本難以平衡”的困境。
——外規內化不及時導致合規義務在實踐中缺漏。合規義務包含外部來源(以下簡稱外規)與內部來源(以下簡稱內規)。外規主要涵蓋法律法規、許可執照及其他授權文件、監管機構發布的條例、行業標準等。內規包括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合同約定義務、自愿遵守的原則及規程等。
在實踐中,一線業務人員日常接觸最頻繁、理解最深入的多為內規(如業務操作指引、業務范本文件、內部規范等),對業務主管部門發布的外規更新情況缺乏及時關注,導致外規內化工作滯后,容易引發合規義務在業務實踐中的缺漏。
以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合規審查案例為例。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以下簡稱46號文)明確規定:“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該條款為業務人員熟知并普遍執行。
2022年6月,深圳市財政局印發《深圳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有關事宜的通知》,將上述預留份額分別調整為40%(面向中小企業)、70%(面向小微企業)。但因對應的采購文件范本未及時更新,大量送審文件仍按照46號文要求編制,導致外規要求在業務實踐中未有效落地,增加了企業合規經營風險。
——職責不明導致合規管理體系運作效率低下。當前合規管理領域存在兩大職責邊界模糊問題,直接影響體系運作效率。一是合規管理職責邊界不明。多數人員對合規管理的認知局限于“符合規范”,將資產管理、財務報銷、內部收發文、用章用印管理、人員考勤、審計風險防控、廉潔從業監督等工作均納入合規管理范疇,導致合規管理職責泛化,與法務、監察、審計、內控、風險管理等工作的邊界混淆,難以形成協同效應。
二是崗位職責邊界不明。在業務合規審查中,同類合規問題反復出現的現象較為普遍。經調研發現,業務人員普遍存在“業務經合規審查后,無論是否存在合規問題或問題是否糾正,最終責任均由合規審查人員承擔”的認知,認為“提交審查即履行完自身合規職責”,導致業務人員內部自查流于形式,過度依賴合規審查環節,出現問題后推諉扯皮,合規問題頻發。
上述職責邊界模糊問題,導致合規管理工作孤立開展,無法與其他管理職能高效協同,最終造成合規管理體系運作效率低下,甚至影響合規管理工作切實落地。
合規管理實戰化措施
——制定與業務特點相適應的合規審查機制。以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為樣本,構建適配的合規審查機制需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構建分類分級審查框架。立足業務實際,結合以往質疑投訴數據,綜合考量項目預算金額(區分自行采購項目與重大項目)、采購方式(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項目性質(是否為醫療設備、食材配送、物業服務等易引發質疑投訴的項目,是否為社會影響較大的民生項目,是否為技術復雜項目),平衡合規風險管控需求與審查效率,制定分類分級的審查范圍及審查流程清單,明確不同類型、不同預算金額、不同采購方式項目的合規審查邊界與操作流程。
二是明確合規審查要點與標準。以法律法規、業務規范、標準化范本為依據,從“文件模板完整性、文件設置邏輯嚴謹性、文件設置合法合規性”等維度,細化合規審查要點,并針對每個審查要點制定量化、可操作的審查標準,確保審查工作有據可依、精準高效。
三是建立審查機制評估機制。定期開展合規審查機制運行效果評估,結合業務反饋、風險事件處置情況等,識別審查機制中的缺漏項,及時優化調整審查范圍、流程及標準,確保審查機制持續貼合業務實際需求。
通過上述措施,可實現合規審查與業務實踐的深度契合,在確保重點風險領域合規審查全覆蓋的前提下,提升問題識別精準度與審查效率,有效平衡合規管理成本與效率。
——建立新規跟蹤及外規內化機制。為解決外規內化不及時問題,需成立以合規團隊為主導、各業務部門協同參與的外規內化專責小組,構建“新規跟蹤—信息共享—內化落地”的全流程管理機制。
新規跟蹤機制即由專責小組按業務板塊分工,實時跟蹤法律法規、業務主管單位規范、行業標準等外規的動態更新,建立新規跟蹤清單,通過內部共享平臺(如企業OA系統、業務培訓平臺、企業內部交流群等)及時推送新規文件,確保一線業務人員第一時間獲取外規更新信息。
完善外規內化落地流程即專責小組定期梳理新規要求,結合業務實際,制定外規內化實施方案,將新規要求嵌入業務操作指引、業務范本文件、內部規范等內規(如將通用資格條款、中小企業鼓勵政策等新規要求更新至采購文件范本),并組織業務人員開展專項培訓,確保新規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的業務流程。
內化效果驗證機制即通過合規審查、業務抽查等方式,驗證外規內化落地效果,對未有效落實新規要求的環節及時整改,確保外規要求在業務實踐中全面覆蓋、無遺漏。
——編制崗位職責清單,明確職責邊界和責任主體。合規管理是系統性工程,需打破“合規僅為合規部門職責”的認知誤區,通過編制崗位職責清單,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合規管理職責,構建協同聯動機制。
明確業務人員的合規主體責任。在崗位職責清單中明確“業務人員是合規管理的第一道防線,是各類合規風險事件的責任主體”,將“業務自查、風險識別、合規要求落實”等職責納入業務人員崗位職責范圍,強化業務人員的合規責任意識,杜絕“重業務、輕合規”“依賴合規審查、忽視自查”的現象。
明確合規團隊的審查邊界。清晰劃分合規團隊與法務、審計、內控、風險管理等部門的職責范圍,明確合規團隊的核心職責為“合規管理體系搭建、合規審查、風險預警、監督檢查、合規文化培育等相關工作”,避免職責交叉或空白,確保各管理職能高效協同。
建立職責履行監督機制。將合規職責履行情況納入崗位績效考核,對未履行合規職責導致合規風險的行為進行問責,對合規管理成效顯著的部門及個人予以激勵,推動合規職責落地見效。
通過上述措施,可構建跨部門、跨崗位的合規管理協同機制,減少推諉扯皮現象,提升合規管理體系整體運作效率。
業務與合規是相輔相成、同向發力的“雙引擎”,二者形成“業務推動合規升級、合規保障業務發展”的良性互動格局。一方面,業務發展推動合規管理體系迭代升級。新業務、新場景的出現(如合同能源管理、框架協議采購等新業務),會暴露原有合規流程的覆蓋盲區,促使企業重新梳理風險清單、完善審查機制。同時,業務實踐中暴露的參數設置爭議、評審流程疏漏等問題,為合規制度優化提供了真實案例支撐,推動合規管理體系與時俱進,更好地適配業務發展需求。另一方面,合規管理體系為業務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在政府采購等領域,完善的合規管理體系可有效規避法律風險,減少因質疑投訴導致的項目停滯或經濟損失,維護企業市場信譽,為業務拓展營造穩定、合規的經營環境,助力企業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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