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三依托做好政府采購立法研究工作
2018年03月21日 15:40 來源:財政部 【打印】 
一是依托財政部立法項目,開展立法調研。根據財政部2018年確定的立法項目研究分工,由浙江省財政廳主要負責《政府采購法》(修訂)項目立法研究,圍繞該項目有序開展研究工作,在自身研究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業務處室、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力量,開展課題研究和實地調研。
二是依托“上門服務至少一次”平臺,做好資料收集。在主動上門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單位提供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的同時,向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單位了解政府采購實踐操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充分掌握和收集來自政府采購當事人的一手資料。
三是依托行政處理及復議訴訟,提出優化建議。通過做好政府采購行政處理、采購監督、行政復議訴訟應對等工作,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日常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進行總結提煉,力求在政府采購流程優化、風險防范、效率提高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可操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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