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出臺新規激發民資活力 招標采購領域迎利好
2025年11月11日 10:31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為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國務院辦公廳于日前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多個層面為民間投資掃清障礙、提供支持。其中,在規范招標投標和加大政府采購支持方面,《措施》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
在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方面,《措施》第六條規定,將嚴格落實招標投標領域相關制度規定。嚴禁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對民營企業違規設置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強制加入協會等附加條件,并堅決取消對民營企業單獨設置的歷史業績、資質等不合理要求。此舉旨在徹底清理針對民營企業的隱性壁壘和歧視性規定,保障其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
在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方面,《措施》第七條提出了更具力度的支持舉措。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明確規定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必須嚴格預留該部分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并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實際進一步提高預留比例。
同時,為緩解民營企業在合同履行中的資金壓力,《措施》還鼓勵采購單位將對民營企業的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額的30%以上。這一措施將有效降低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初始資金門檻,增強其流動性和履約能力。
分析認為,此次《措施》的出臺,直指民間投資中長期存在的“準入難”、“中標難”、“回款難”等痛點,通過一系列可操作性強的“硬措施”,體現了國家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堅定不移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心,預計將為民間資本注入強勁動力。(郭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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